具体案例描述如下:2021年7月,南通市民周某在某短视频APP上结识了自称股票老师的网友“老沈”。周某随后被拉进了一个群,在群里每天听“老沈”开微信视频会议讲股票知识和炒虚拟货币赚钱的方法。后来,“老沈”让周某安装了一款虚拟货币交易平台APP,并在群里发了几张虚拟货币盈利的截图,让周某非常心动。根据“老沈”的指导,周某转账了3万元到一个“专员”提供的银行账号,并在APP上购买了1000个虚拟币并成功提现。周某非常相信这个APP,并认为能够赚钱。
2021年8月,群里的“老沈”说有一种虚拟币即将上市,收益将是原本的三倍。周某立即采取行动,在平台上投入了大量资金购买该虚拟币,等待着“上市锁资”解封后进行出售。然而,在解封日当天,周某发现APP打不开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可能被设了一个骗局,并立即报警。此时,周某在这款APP上已经投入了七百多万元。
2021年9月,袁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2022年2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通过对袁某手机的恢复、提取和固定,以及对与上家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分析和研判,得出了一些有关案件的电子证据。据调查,袁某从2020年12月开始与上家商量诈骗的方式,2021年7月至8月为上家制作了诈骗使用的APP,并配合上家关闭了服务器和删除了服务器数据。陈某等人根据袁某的要求,在袁某提供的源代码基础上进行了一些修改,隐藏了验证码功能并增加了人工客服链接入口和控盘机器人。由此可以看出,这款虚拟交易APP实际上没有虚拟币交易功能,平台也没有资金流入口,被害人所充值的资金实际上被转到了诈骗者的账户上。
检察机关认为袁某明知他人利用虚假网站进行诈骗活动,却仍然提供了技术支持等帮助,为非法谋利,导致全国多地的被害人被骗了1642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了诈骗罪。陈某等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此,这6人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和罚金。
此案提醒人们要警惕高收益的诱惑,同时,也特别提醒大学毕业生,尤其是计算机专业等技术岗人员,在就业选择时要注意工作内容和沟通方式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