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虚拟币资金盘骗案:首犯获刑七年

10月22日,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份起诉书,披露了一起特大虚拟货币传销案件。起诉书中显示,在山东省邹城市,一名男子靳某光受到纯资金拆分盘“DGC项目”的启发,制定了一套虚拟币的运行模式和奖励制度。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成功骗取了全国各地超过45万人,收取的传销资金高达10亿余元。

2017年初,靳某光受到“共享数字货币”纯资金拆分盘项目(简称为“DGC”)的启发,与董某兰商议后,他们决定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为幌子,虚构了“金砖储备资产货币中国运营总部”,并伪造了“中国金融建设第一期虚拟资产工程项目”。他们将广西玉林市的一处租房在国家项目的名义下,推广发行了所谓的“金砖储备资产货币(GRDC虚拟币)”,宣称是由“中国经济学术研讨小组”、“三家银行数字研究团队”和“虚拟资产储备库”共同研发的。

根据靳某光和董某兰制定的销售模式和奖励计划,金砖项目采用了二局各五拆模式,计划发行32亿枚GRDC虚拟币。新会员无法自行注册,只能通过上线会员购买积分注册,每份投资600元。

靳某光和董某兰还精心设计了“四大收益”和“三大奖励”作为会员的奖励措施,以激励会员发展下线会员并从会员费中提取奖金。四大收益包括静态纯收益、动态奖金收益、动态业绩收益和股权收益,而三大奖励则为奖励10克金币、30克金条和50克金砖。

2017年5月7日,被告人万某某经由上线会员杨某某的推荐,了解了该项目的模式和奖励制度后,决定投资注册成为会员。为了发展更多下线会员以获取更多收益,万某某多次引导人加入了由姚某创建的“中国金融建设第一期虚拟资产工程项目”微信群和自己创建的“GRDC学习群”,并多次转发该项目的宣传资料,还在多个微信群中为会员进行讲解。

2018年3月,靳某光与福州新影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并开发出一套用于管理会员和会员业绩的互联网会员系统,该系统的服务器位于美国境内。

2018年4月1日,该项目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靳某光负责系统维护,董某兰主要负责市场管理。他们撰写了虚假的项目资料,制作了讲课音频,并通过微信群广泛宣传和发展会员。该项目并没有任何产品,会员缴纳的会员费都流入了靳某光和董某兰名下或他们控制的银行账户。

截至案发,金砖项目共发展了455,023名下线会员,收取的会员费达10.44亿余元。其中,万某某发展了30层189,447名下线会员,收取的会员费达1.5亿余元,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到了关键作用。

2019年5月14日,万某某自首到湖南省安乡县公安局,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安乡县检察院认为,万某某的行为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他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据了解,该传销团伙的首犯靳某光、董某兰等11人因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了7年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300万元到5万元不等。

[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猜你喜欢

关注我们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