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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暂停21家矿场参与电力交易,电费或增长1/3

吴说区块链独家获悉,24日内蒙古工信厅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一份通知,内容关于挖矿企业参与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相关事宜。

通知指出,在2019年底,对7个盟市30家大数据和云计算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有21家挖矿企业。因此要求暂停这些企业参与特色产业的挂牌交易资格,但对于不再进行挖矿的企业,可以进行核实后恢复交易资格。

通知还表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引导企业退出“挖矿”业务的要求,为了切实支持我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要求将有关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这些企业名单中包括了21家行业知名的大型矿场,剩下的主要是正常的云计算企业。然而,也有一些挖矿企业没有被列入名单。此次通知要求较为细致,行业人士担心执行时不会匆忙结束。

在2006年,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成立。2010年5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正式开始运营,成为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营的省级电力市场。截至2019年10月,电力市场的成员已达到1820户,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001亿元。多边交易市场使得与发电、供电以及用电方相关的人们可以以更加灵活的方式确定电价,与国家统一定价有所区别。

对于矿场来说,参与多边交易后的电费为每度2-3毛(主流为2.6毛),如果不能参与多边交易,有人猜测正常用电费用为3.847毛,也有猜测说大工业电费是0.47毛。这意味着内蒙古矿场的电费可能会上涨1/3。

今年7月,内蒙古结束了为期两个半月的针对涉及煤炭腐败的巡视工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常规巡查的公司。巡视组的结论是:“督促相关部门追缴税费6732亿元、采矿权收益资金4836亿元。”

我们目前无法确定为什么19年底的核查信息会在8月24日突然发布,也不能判断这是否是一个短期行动,还是会持续严格执行。由于挖矿行业处于政策模糊地带,风向变化是很常见的。

去年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一份通知,要求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此次检查的目标是那些与实体经济无关、规避监管、能耗较大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他们以“大数据产业”为包装来享受地方电价、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此次公示的企业名单,疑似是去年11月这轮检查的结果。

去年11月的核查是对2018年8月30日印发的《关于检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通知》的后续行动。通知强调要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座谈会以及自治区领导的相关指示,要求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清理整顿和有序退出工作。

今年对于矿业来说,政策存在一些变数。四川正在倡导消纳示范区矿场,但同时与云南一起打击传统的直供电。内蒙古此次的严打政策引起各界对即将到来的枯水期的担忧,特别是新疆是否会受到影响,它可能会在政策上进行仿效。目前,与四川、新疆等地相比,内蒙古的矿场电力负荷较低。

从中央政策层面来看,2018年1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内部文件,要求各地引导辖内企业有序退出“挖矿”业务,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文件指出,挖矿行业浪费资源,助长虚拟货币的炒作。2019年,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其中曾将加密货币挖矿列为淘汰产业,但在11月6日公布的正文中又删除了这一条目。能源局属于发改委的管辖范围,据悉内部人士曾研究过利用挖矿消纳弃水和弃电的问题。

今年4月29日,四川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一份通知,关于引导企业有序退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该通知强调各部委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政策导向高度一致,要求继续引导退出工作。

总体来说,加密货币行业的合规化方面有了一些进展。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透露,对于规制1CO法规问题在上一次的《证券法》修订中有所讨论。最高法和发改委也再次强调了“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行业内人士普遍期待,加密矿业也能够有合规化方面的进展。

根据银保监会等五个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请大家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本文章内容的报道不针对任何经营和投资活动进行背书,请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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