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拟议的修正案,加密货币将被定义为“商品”而不是货币。立法者认为虚拟资产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可以通过电子方式交易的电子证书。但是当交易出于出售目的时,可以将其视为一种资产。
韩国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比特币,并指出虚拟资产过去只被视为功能性货币,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然而,随着虚拟资产(如比特币)法院认为有必要确认和征税具有财产价值的无形资产。
这项法案还规定,不在韩国居住的人在进行加密货币交易时需提前预缴资本利得税。
根据韩国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委员会的数据,每天平均加密货币交易量为1.33万亿韩元(约11亿美元)。而2020年1月至5月的平均交易量为76.09亿韩元(约633万美元)。
韩国延世大学经济学家SungTae-yoon警告称,对韩国征收资本利得税的决定可能会减缓该技术的新兴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