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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狮集团传销内幕:岳本华将商品加价100%卖给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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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4 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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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涉及近37万人的特大传销案件判决书。该判决书揭开了“大狮集团”特大网络传销案的部分内幕。

据判决书显示,首犯岳本华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通过返还佣金的方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并将商品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加价50%或100%卖给会员们。

经审理查明,2016年,岳本华先后成立十二家公司(内部称为大狮集团),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监事。岳本华利用这些公司注册并运营了11款手机APP,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参与者参加传销活动。

2019年3月,青岛警方对“中销联合”传销犯罪团伙进行了收网行动,抓获了岳本华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岳本华在供述中称,用户下载APP后,需要登录并填写个人信息,普通用户在平台上购买商品没有返佣金权利。要获得返佣金权利,必须购买指定的商品、大礼包,或者花钱购买资格。然后通过发展下级会员,从下级会员购买商品中获得返利。

岳本华还表示,公司所有业务都是通过手机APP进行,以返还佣金的方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公司卖给会员的商品价格都高于市场价,一般加价50%或100%。加价的钱中一部分用于会员返利,剩下的是公司的盈利。

被告人彭某琴在明知是传销的情况下,注册并成为了11个APP的推广员。她通过劝说身边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从下线会员的消费中获得返利。

2018年8月14日,彭某琴按照公司要求注册成立了成都大师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在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期间,彭某琴收到公司返利款共计772.7万元,并按公司安排发放返利给158名线下人员。

根据鉴定,彭某琴依托“中销联合”传销团伙共发展下线人数369,640人。

蒲江县人民法院认为,彭某琴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由于她直接或间接发展了369,640人参与传销活动,属于情节严重。因此,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彭某琴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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