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判决书显示,该传销案的首要犯高玉东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并处以200万元罚金。值得一提的是,高玉东在2009年11月3日,因非法经营罪被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以2000万元罚金。
“wotoken”传销团伙的主要罪行是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2016年,高玉东在广东深圳投资设立了一家名为“博宝公司”的科技公司,主要从事WOEX等虚拟数字货币交易所的维护和代发行业务。
2018年,王小影通过朋友陈波了解到了以区块链数字货币为幌子的plustoken传销平台。随后,王小影和李奇兵、柳良亭负责市场推广。
一个月后,王小影等人发现plustoken传销平台技术不成熟,经常有会员在平台上丢失资金而离开。然而,他们掌握了网络传销的犯罪方法,并打算与功能相似的APP平台合作,从事网络传销犯罪活动。
2018年8月,李奇兵介绍王小影和柳良亭给了高玉东,四人商定合谋搭建了WoToken平台,虚构了名为“阿波罗”的机器人,在全球数字货币交易所进行套利交易,并承诺给投资者静态和动态收益,骗取会员的钱财。
随后,高玉东利用公司技术,聘请技术人员开发了WoToken平台。高玉东负责平台的技术维护、数字货币管理、员工工资发放和操纵平台WOR币投放等工作;高玉东的妻子田某某协助负责数字货币保管、兑换和员工工资发放等工作;李奇兵、王小影等人主要负责宣传和培训等职责。
WoToken平台的会员收益主要包括静态收益、动态收益和社区收益模式。动态收益要求会员发展下线来支付上线会员的收益,社区收益则是会员发展下线达到一定数量和金额后,可以额外获取收益。
多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证人证实,这些收益都来源于下线会员投资的本金,目的就是骗取会员的资金。而WoToken平台本身没有营利能力,也没有合法收入,就是一个资金盘。而“阿波罗”机器人的智能收益也是虚构的,WoToken平台根本没有这个功能。
到2019年10月8日,WoToken平台共注册了715,249名会员,吸收了价值77亿元的USDT、BTC、ETH、LTC、BCH、EOS等数字货币。
在管理WoToken平台数字货币期间,高玉东和田某某共提取了约1617万元人民币和158万元美元;李奇兵提取了约2338.9万元人民币;王小影提取了236万元,并用非法获利购买了2套枣阳碧桂园利达天玺房产和一辆保时捷轿车。
此外,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被揭示出来。比如,某人帮助李奇兵转移和隐藏了包含49752.3737个数字货币ETH的两部手机,构成了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另外,有人明知王小影涉嫌犯罪,却提供住处帮其藏匿,构成窝藏罪。
滨海县人民法院认为,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某某的行为都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并且情节严重;提供帮助的李某的行为构成了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并且情节严重;提供住所的唐某某的行为构成窝藏罪。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打击犯罪,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受非法侵害,滨海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对高玉东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以200万元罚金;对李奇兵和王小影判处了有期徒刑7年,并处以150万元罚金;对田某某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以100万元罚金。
同时,对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李某判处缓刑5年,并处以10万元罚金;对窝藏罪的唐某某判处缓刑1年,并处以10万元罚金。并将查封的赃款4,256.9万元及孳息,以及非法所得追缴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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