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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监管新法案:安提瓜和巴布达保护数字交易

5月27日,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通过了《2020数字资产商业法案》,使其成为加勒比地区的区块链加密货币友好国家。该法案为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在该岛屿的投资和业务开展铺平了道路。这项立法的目的是促进数字资产投资业务的发展,以帮助安提瓜和巴布达在数字金融科技领域保持竞争力。

在疫情的冲击下,包括安提瓜在内的加勒比海小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旅游业遭受停滞。因此,政府希望巩固其在数字金融科技领域的地位,推动更多的收入。该法案是政府支持数字资产投资业务发展的举措之一。此前,圣基茨和尼维斯也通过了类似的法案,将加密货币合法化。

该法案的定义将数字资产归类为任何以二进制格式存在并附带使用权的东西。这包括用作交换媒介、货币、记账单位或价值储存,不论是否以法定货币计价;代表资产,例如债务或股权;与任何资产或与之相关的权利代表方式;通过分布式记账技术提供对应用程序、服务或产品的访问;提供价值的交易该价值不能被剥夺,也不能通过银行信贷或任何数字资产进行交换;由出版商发行或代表出版商发行,并在由同一出版商销售的网络游戏、游戏平台或游戏系列中使用或在同一游戏平台上提供的价值的数字表示。

法案还规定,交易所必须取得许可证才能开展业务。许可证限制范围包括交易所控制来自客户或代表客户的数字资产的权益,并进行销售、交易或转换: 用于货币、银行信贷或任何形式的数字资产的数字资产,或者一种或多种形式的数字资产的法定货币或银行信贷。

该法案还严格规范无许可经营数字资产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关罚款和监禁。未经许可经营数字资产的行为一旦定罪,最高可处以25万元罚款或监禁5年,或同时处以罚款和监禁。

除此之外,该法案还规定了数字资产企业可以向公众提供的业务范围,包括发行、出售或兑换虚拟货币、代币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数字资产;运营作为利用数字资产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经营电子交易所;提供保管钱包保管服务;以数字资产服务提供者的身份经营。

该法案制定过程中吸纳了众多加密行业的主要参与者的意见,包括nChain、比特币协会和贝叶斯基金等公司,并授权该国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FSRC)对新法规进行执行。

被任命为安提瓜和巴布达技术经济特使的卡尔文·艾尔表示,他相信安提瓜可以在原始比特币的扩展能力上创建一个全新的行业,并希望安提瓜能成为新兴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他认为,通过这项法案,安提瓜已经站在将从比特币应用和代币化爆炸中受益的国家前列。

此前,安提瓜和巴布达已经在数字资产领域做过一些尝试。2018年2月,安提瓜和巴布达与东加勒比地区的其他国家共同研发央行数字货币,并计划推出由东加勒比中央银行支持的东加勒比元。同时,安提瓜和巴布达也是第一个接受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投资入籍的国家,通过修订《投资公民身份法》来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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