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传防骗快讯的了解,该传销组织“云讯通”是由宋密秋(化名张健)在2012年创建的。在该组织的营运过程中,成员赖彩云在泰国监狱中向宋密秋提出了重新开盘的想法,后来这个新的组织被命名为“满星云”。
自2014年底开始, "云讯通"启动了几个不同的盘口,分别是“报单币”、“双惠币”和“五行币”。这些盘口使用了同一个会员网站和服务器。
实际上,"云讯通"是从原有的传销组织“云数贸”衍生出来的,它们的经营模式基本相同。这个组织要求会员加入后分享公司的创业财富,而没有实质性的实物。它主要通过发展会员和招募人数来实现变相传销。
2015年6月,被告人张某联通过赖某兰的介绍购买了云数贸公司的“云讯通”产品。同年9月,他又通过梁某芳的介绍购买了云数贸公司的“建业盘”。
2016年2月,张某联在长春认识了宋某和勒某青,之后又加入了云数贸公司的“众卫归一盘”。
加入这些传销组织后,张某联通过自己经营的百货商行以及QQ、微信等渠道宣传“云讯通”、“建业盘”和“众卫归一盘”。他承诺入股购买这些组织的股份,成为原始股东后将获得巨额盈利。他积极地介绍他人加入并购买这些产品,从而获取提成、奖励和返利。
在此期间,张某联还帮助下线会员注册账户,协助他们使用手机微信、QQ宣传云数贸产品和联系下线会员,还收取他们的款项并转入上线会员的账户。
在案发前,张某联发展了69名“云讯通”的下线会员,178名“建业盘”的下线会员,以及65名“众卫归一”的下线会员,共10个层级。
2017年10月27日,新兴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张某联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张某联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但在2018年9月28日的审理后,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和定罪适用无误,量刑也适当。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了张某联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在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后,张某联再次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诉。但2019年,二审法院驳回了他的申诉并维持了原判。
二审法院驳回张某联的申诉后,他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希望对本案进行再审,并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认定他无罪。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在调查后认为,张某联的主观意图是通过介绍他人或发展下线人员来购买云数贸公司的产品,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他在客观上实施了通过虚构投资产品盈利前景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介绍他人购买产品来获取非法利益。因此,他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他的行为定罪认定清楚,证据充分。
2020年3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驳回了张某联的申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