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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局风险提示:不仅限于虚拟货币交易,但涵盖其中

11月14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份风险提示,称目前北京市未批准任何交易场所设立分支机构。因此,如果有外地交易场所(尤其是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分支机构在北京从事经营活动,就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对此发表评论,指出这个通知并不是专门针对虚拟货币交易,而是原本为了清理整顿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而发布的。然而,虚拟货币交易也属于这个通知的范围之内。

今天早上,朱幼平在朋友圈发表了对“上海摸排3类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看法。他指出,要准确把握政策监管意图,需要将总书记的讲话和严格监管结合起来。在中国,对于投资者发行货币和在中国境内进行货币交易仍然是禁止的。区块链商业的灵魂是通证经济和社区经济,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在实践中,区块链项目必须遵守监管规定,否则所有的“收益”都是违法的,且可能涉及巨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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