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警的初步调查,宁某大约两三年前注册成为传销组织“云集品”的会员。为了获取“云集品”的提成和分红奖励,宁某采用多种方式向他人宣传该平台的业务,拉人头注册加入该组织。加入的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宁某通过消费或发展下线的方式获利。到目前为止,宁某共发展了200多个直接或间接下线,子会员的层级达到了8层,她从中获利了8万多元。
目前,宁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且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背景资料: 去年3月18日,深圳警方对“云集品”进行了收网行动,抓获了潘某等多名主要嫌疑人。经调查,该团伙以“共享经济”和“新销售”为幌子,成立了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团伙要求会员缴纳一定的费用以获取加入资格,然后通过多层次的会员制度来发展人员数量,以此并骗取财物,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
警方提醒: 当前网络传销犯罪手法日益翻新,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诱惑性,但本质上拉人头、非法牟利的行为并没有改变。广大群众应该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