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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联惠”传销骨干获缓刑,近4万会员受其影响

11月26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对一起名为“云联惠”的特大网络传销案进行了判决。该案中,被告人张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获刑。据了解,张某通过他人介绍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后,以“消费返利”为诱饵,成功发展了近4万名下线会员。

经调查发现,2015年9月11日,张某通过由“云联商城”会员宋某介绍推荐,成为了普通会员。随后,她以999元的价格升级为铂钻会员,并积极宣传、发展下线,以积分的形式获得相应的返利。

“云联商城”是由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网上交易平台,其采用了积分制管理模式,即返利、计酬等都以积分的形式进行。

云联惠公司规定,想要享受消费返还就必须成为会员,并主要通过推荐方式拓展会员。在注册时,会员需要填写推荐人的注册ID以确定上下线关系。上线和下线之间的层级没有限制,可以无限发展,从而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形组织结构。

每个会员或商家在发生买进、卖出等交易后,会获得商城返还的积分。而每一层上线都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自动得到系统分配的积分收益。

除了发展直接下线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外,只要下线会员通过缴费升级、消费、销售或推荐奖励等方式获得积分收入,云联商城的系统会根据上下线的层级关系自动计算、分配上线的佣金。

为了扩大规模,黄某等人进行了虚假宣传,通过网站、群组、培训会、商学院授课等途径进行。同时,还根据行政区域和行业类别设立了代理公司制度,不同的代理公司对代理数量有不同的要求。

铂钻会员交纳的代理费在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云联惠公司将这些代理费并将代理费的10%返还给代理公司。

2019年8月1日,张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被执行逮捕。

截至案发时,云联惠公司共吸收了896万余名会员和1532个代理公司。其中,张某发展了37501名会员,并提现了5万元以上的款项。

11月5日,杏花岭区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杏花岭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采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后,法院认定张某以“消费全返”的名义对外宣传,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和购买商品以获得加入资格和发展下线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诱导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这些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11月26日,杏花岭区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销是非法经营行为,其主要特征是“拉人头”、“入门费”、“多层次”和“团队计酬”。传销的本质是少数人敛财的骗局,大多数参与者最终会一无所获,甚至众叛亲离。请大家警惕。[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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