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陆禁止相关业务,逃到金融自由地区的操作方和一些灰产、黑产企业,即将面临香港证监会的监管。此举不仅是为了避免投资人风险,更是为了响应大陆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基本方针。它需要让资金更洁净,避免成为外汇外流和洗钱活动的避风港。
大陆已经有七个部委联合发文禁止虚拟资产相关业务的先例,无论实际上是否有效禁止了相关业务,它至少表明了对虚拟资产相关业务的态度。在宏观经济环境存在明显不确定的情况下,香港自然不会让这些“大鳄”在金融市场上肆意妄为。
监管方针的出台实际上是对大型投资公司和大型平台的透明度要求,更像是对大买方的有针对性打击。这意味着“大鳄”再次逃离的可能性将会很大,并且对于二级市场来说可能是一个利空消息。
香港证监会阐述有关虚拟资产的新监管方针的重点内容如下:
1. 监管范围 证监会将对正在管理或计划管理投资于虚拟资产的投资组合公司施加发牌条件,无论这些虚拟资产是否符合“证券”或“期货合约”的定义。根据原文的备注,只要总资产的10%投资于虚拟资产,就算入监管范围。这意味着发牌条件不仅适用于全部是虚拟资产的行业公司,也适用于基金、信托、保险等传统公司,只要这些产品包含虚拟资产且投资的总价值超过总投资价值的10%。
2. 概念性框架 声明中提出了一个概念性框架,并建立了监管沙盒,探索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是否适于监管。监管沙盒将评估相关业务平台在沙盒中运行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建议的监管规定。虽然在相关技术、考评标准和授牌细则等详细规定出台之前,这还只是一个框架和指导性思路。但通过沙盒中的不断探索,监管沙盒将不断完善。对于那些已经通过密切观察证明可以合规运营的企业,它们可以获得相应的牌照并继续在监管下运营;但对于那些有可能无法充分处理所涉及风险以及无法保障投资者权益的相关业务平台,它们将没有获得牌照并将被叫停。
以上两点的内容并没有什么特别创新之处,正如原文结尾所说的,证监会将密切关注并在适当时候进一步指导。
在声明的背景介绍中,监管框架声明重点如下:
1. 市场对虚拟资产有兴趣和需求。
2. 虚拟资产尚未对金融稳定造成重大风险,但也指出虚拟资产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存在重大风险,这已成为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普遍共识。
3. 虚拟资产存在监管真空区,投资者可能在一个不受监管、没有法律保护、不公平、不公开甚至完全受操控的市场上进行投资交易。
4. 虚拟资产的风险类型涵盖了从资产估值标的、政策监管、寻租和道德风险、冲突、欺诈、审计、网络安全到身份确认等各个环节,非常全面。
香港证监会提出监管理念和沙盒策略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举措。尽管在相关技术、考评标准和授牌细则等详细规定出台之前只是框架性和指导性的想法,但在沙盒中不断探索的过程中,它将不断完善。
目前,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和宏观经济稳定是重点,监管机构并没有意图在定义和管理虚拟资产上耗费过多精力。对于行业而言,形成广泛的行业自律联盟非常必要。毕竟,在整体经济变化较大的时代背景下,制造不稳定因素的后果并不仅仅是简单的「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