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严打!女子卷走“码链天下”传销资金拒退还超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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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8 13: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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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一名女子余某明知涉嫌传销的“码链天下”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实际控制人被网上追逃后,将超过千万元的传销资金转移到其他公司账户内。公安机关要求其退还涉案赃款,但余某拒不退还。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在9月6日对该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进行了宣判。 控制传销人员 2017年12月,熊某泽、熊某政等人在遂宁市注册成立四川天首合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首合生公司)。熊某政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全面管理公司。2018年4月底,四川天首合生公司转至成都市青羊区工业园。 2018年1月至3月,四川天首合生公司通过“蜜蜂商城”线上APP和线下宣传推出1380元套餐,客户购买套餐后成为会员并获得专属二维码,通过推广下线获得提成。2018年4月开始,公司推广套餐和线上APP变更为“码链天下”。 四川天首合生公司通过培训推介会、多媒体视频、APP制作、会议宣传和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推广下线人员可以获得提成。2018年6月13日,青羊区公安分局摧毁了天首合生公司的特大网络传销案。该公司已形成了117层的金字塔型网络,涉及的传销资金高达27.78亿元。在案发前,该公司将传销款项中的1200万元转入北京中部科技公司总经理余某的账户内。余某明知该公司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且熊某政被网上追逃后,转移了款项到其他公司。 公安机关要求余某退还涉案赃款,但其拒不退还,直到被公安机关抓捕后,才退还全部涉案赃款。 2019年5月10日,余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青羊区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余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余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6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处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今年5月15日,“码链天下”传销主犯熊某政等21名传销骨干被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处6年半到1年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到1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