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人来说,数字货币的概念是混乱的。但毫无疑问,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非法货币的电子货币,最初的发行人不是央行。这种虚拟货币主要局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数字货币可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合法的数字货币。2013年,央行和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不以货币和法定货币的形式存在。
与此同时,数字货币也不同于电子支付。在实际使用经验中,数字货币可能感觉类似于电子支付,但它们本质上有很大的不同。在数字货币之前,金融业已经高度信息化了。例如,在线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电子支付逐渐普及,实物现金只占所有流通货币的一小部分。然而,由于交易中使用的钱来自银行账户,它实际上对应于一张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