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公关”是指在网站和当事企业、个人之间以“得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角色充当“掮客”,从而谋取利润。以前,有一些报道称,一些自媒体以涉嫌侵权为由要求网站删帖,有些通过“关键词优化”将负面新闻推后,有人干脆收买网站内部人员删帖。此外,还有企业掌握自媒体账号,收到保护费后甘当“打手”,通过以假吸引眼球、恶意营销等手段操纵舆论,抹黑特定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可以看出,“黑公关”是一种彻底违法的经营活动。法律早有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都属于非法经营罪行。
如果以收保护费之名胁迫企业,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网站内部人员利用职业之便帮助删帖,则构成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过去的几年里,相关部门多次展开专项治理和净网行动,将打击“黑公关”并释放了“严厉追究”的信号。
然而,“黑公关”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也导致治理工作变得困难。一方面,因为“黑公关”活动本身在灰色地带,标题党很难被认定为内容失实,负面信息也难以判定为诽谤。另一方面,自媒体的兴起降低了舆论表达的门槛,充斥在网络上的“网络水军”可以突破地域监管的限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通过更明确的规定,明确“黑公关”的概念、范围和边界,并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例如通过法律和大数据的结合加强清查和整治工作。
从网络环境的角度来看,“黑公关”也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客观、独立的用户评价和真实可信的网络报道直接影响着人们对一个企业形象的认知,也决定了他们深层次的消费行为。然而,“黑公关”将网络弄得糟糕不堪,各种信息混杂在一起,真假难辨,导致真实的民意被掩盖,使网络环境变得更加混乱。因此,相关部门必须不断解决自媒体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强互联网平台的责任,让法治为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需要提醒的是,一些企业过于迷恋“黑公关”,不仅从外面请人来处理,还自己亲自参与。这是一种错误的价值观。真实就是真实,假的就是假的。将精力放在恶意营销上,靠删帖来推动自己,靠攻击辱骂来贬低别人,所制造的只能是幻觉,无法蒙骗大众的眼睛。明智的企业会意识到,要想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并实现持续发展,就必须抵制恶意营销,共同打击商业诋毁行为,推动建立更加诚信、透明的商业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