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2014年11月17日,有一个叫张健的人(本名宋密秋)和马来西亚籍的赖彩云、杰森、嘉玲等人创建了云讯通组织。该组织以振兴民族互联网、公司上市发行原始股票等经营活动为名,在云数贸传销组织的模式下设立了网络数据平台。到了2016年,云讯通组织共发展了超过52万人的下线会员,下线层级达到了4484层,收取的传销资金超过了93亿元。
在2014年,被告人庞太宇通过互联网依次加入了以“云数贸”、“云讯通”和“五行币”为名的传销组织。张健是这个组织的最高领导者。该传销组织以国家项目、国际通讯公司等名义发展会员加入,每个会员账号价格为700元,购买会员账号后可以获得原始股和高额分红。而且,继续发展下线会员可以获得直推奖、对碰奖等返利。加入者需要缴纳100元的注册费和购买会员资格,每个会员账号最多可以发展两个直接下线账号。庞太宇在2014年9月发展了张某加入“云讯通”传销组织,还介绍了刘某成为张某的直接下线。
为了吸引更多人加入传销组织,庞太宇将有关“云讯通”项目的宣传视频和文字资料转发给了张某,并由张某转发给刘某,再由刘某转发给其他人。根据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张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至少68人下线,刘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至少67人下线。他们分别被判处了一年三个月和一年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3万元和2万元的罚金。
2018年5月2日,庞太宇被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小引派出所民警抓获。经鉴定,庞太宇在“云付通”会员系统内推荐下级网络发展了149层,非法获利了549.22万元。3月7日,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庞太宇在庭上表示,自己只是公司的一名会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如果被认定为犯罪,他愿意自愿认罪。
公诉机关指出,庞太宇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并且情节严重。同时,提供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司法鉴定书等证据。公诉机关建议对庞太宇判处五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月1日,抚远市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庞太宇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以10万元的罚金,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的549.22万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