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宛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起诉了王某某。法院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并处以3万元罚款。
2016年11月底,王某某在南阳市某家属院租赁了一间房间大量发展了会员。他要求会员支付1800元购买该网络平台的电子币,然后会员就能获得在平台上生成一个单号的资格。每天,每个单号都会返还33元,直到全部返还完毕。同时,他还承诺会员可以获得领导奖和见点奖等回报,以吸引更多人加入并增加注册会员数量,从而非法获利。
经过进一步核查,王某某发展了7个直接会员,而这些直接会员又发展了更多下线会员。他的会员发展层级超过了三层。调查发现,王某某一共发展了174个会员,非法收取了超过150万元的会员费,支付了45万元的返利金额,并向在逃的上线张某转账了36万元。法院根据情况做出了上述判决。(南阳日报记者李佳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