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购买传销产品、投资入伙一审判5年并罚款10万元
- 投资
- 2023-08-04 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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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浏阳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浏阳健坤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传销案的开庭审理。被告人黎某福是该公司的重要成员。经过审理,法院查明被告人黎某福最初是被“健坤易购”的创始人王某引入公司购买产品的,并意识到这种模式具有盈利的潜力后,黎某福以3000元的投资入股该公司,最终黎某福在公司6个股东中所占股份比例为10%。调查发现,王某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的消费返利模式吸引了社会公众购买投资,公司股东则通过引导下线会员购买或投资来获取提成费。自2016年4月21日至同年12月10日,浏阳健坤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健坤易购”微信公众平台共吸引了846人成为会员,实际吸收的会员购买或投资金额达到了1866.2866万元。其中,被告人黎某福名下有82名多级会员,这些会员购买或投资的金额超过370万元。被告人黎某福从中获得了20.26万元的提成,并曾收到浏阳健坤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的一次3000元的分红。在法院宣判之前,被告人黎某福当庭认罪。最终,浏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黎某福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