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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还是传销广东男子涉嫌发展传销被起诉

  • 广东
  • 2023-08-04 2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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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据反传防骗快讯获悉,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一名男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阳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

据调查,传销头目张天明于2013年5月24日成立了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方式运营。该公司通过网站运行善心汇众扶互生会员系统。该传销组织以“扶贫”、“济困”为名,诱导人们注册成为会员,并要求会员购买一颗“善种子”以激活账号,每次参与“排单”需购买1至5枚善心币,以100元/枚的价格。根据会员选择的社区,会员可以在1至30天内获得投资额的10%至50%不等的利润。会员还可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奖励,或者出售“善种子”和“善心币”给下线以赚取差价。

2016年11月24日,被告人陈某加入了“善心汇”传销组织,并发展了身边的亲友成为下线会员。陈某成为组织的“功德主”,通过参与“排单”、发展下线、出售“善种子”及“善心币”等方式获利。为了更好地宣传“善心汇”,同案犯梁某在2017年5月18日成立了阳江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陈某为该公司的成立提供了帮助。

根据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善心汇”传销组织共有75层网络,包含5981003个会员账户,被告人陈某的账户位于第15层,其下级网络有8层,包含635个会员账号。

2017年7月17日,公安部经侦局对全国范围内的“善心汇”组织、领导传销专案进行了查处,并统一收网。2017年10月20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陈某在广州市地铁公园站被抓获归案,并于同年11月22日被逮捕。

2018年2月23日,阳江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情节严重,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求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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