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工商详解网络传销四大新模式。传销以网络传销形式更加隐蔽。 朝阳工商分局指出,“微商”、“
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正在成为网络传销的“新形式”。为了对付网络传销,朝阳工商分局进行了专项行动,通过“网上核查+实地检查”等手段,对321个辖区网站进行了筛查,检查了963次网页,删除了20条违法违规宣传信息,并责令3家网站整改。其中一个模式是多级分销“拉人头”盈利。近日,朝阳工商分局接到举报,发现一个网站声称自己是一个创新的购物商城,采用多级分销的形式。这个网站首页宣传了“消费者只要在网站商城消费满128元的产品,就可以自动升级为管家,参与公司80%的利润分配,管家还可以拿到公司八代的奖金”等信息。该网站声称,如果每个人推荐6个朋友消费128元,每个订单利润5元佣金,那就可以轻松赚到800万元了。朝阳工商分局指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分销模式不能超过3级,而该网站却达到了七八级,严重违反了国家禁止传销条例。而且,这种传销模式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影响更广,危害更大。另一个模式是利用微信营销诱骗朋友圈好友。朝阳工商分局指出,网络传销的常见形式主要有几种:以创业投资为幌子,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等为诱饵,欺骗年轻人;以“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为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群众;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通过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的方式,诱骗亲朋好友从事网络传销;以“旅游直销”、“免费旅游”为名,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方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无论是哪种形式,传销的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入门费,通过发展下线人员作为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的“业绩”来获利。要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主要特征: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缴纳费用才能加入或发展他人加入;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下线并向他们提供报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奖金。如果具备上述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