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始于2014年7月,綦江区的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杨某表示,他在2013年经过文某某的介绍,花了2.4万元购买了“微商e行”股票,成为了会员。然而,文某某在报案时已经失联,杨某购买的股票也没有返利。根据杨某提供的信息,微商e行公司全称为“香港联优国际微商e行”。该公司规定每个人在成为会员时需要缴纳2.4万元至7.2万元不等的费用,可以获得公司原始股,并且每天会返还股息。此外,会员还可以发展下线,获得高额的推荐奖和对碰奖等返利。
通过民警的调查,发现微商e行实际上并没有任何经营活动,主要收益来源是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奖励,属于典型的传销模式。公安机关对此案非常重视,立案并展开了调查工作。然而,由于文某某已经逃匿,抓捕工作并不顺利。等到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后,公安机关决定对“微商e行”綦江地区负责人文某某进行上网追逃。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他们终于成功将文某某抓获归案。随后,在突审中,公安机关迅速抓获了文某某的上线——重庆地区负责人柳某某。
针对网络传销组织难以根除的问题,綦江警方决定继续深入调查,努力彻底摧毁这个传销网络。在抓获文某某和柳某某后,警方派出多个工作小组,分别前往广东、河北、黑龙江等地搜集线索和取证。2015年国庆节期间,綦江区公安局还分别赴广东和山东等地,将“微商e行”传销组织的全国领导人王某、骆某某、吴某某抓获。经过长达数月的跨省调查取证,綦江区人民法院最近对该传销组织的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