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今年4月,省公安厅在打击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专项行动“飓风2016”中发现了此案。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微信群发展会员,吸引群众投资购买所谓能生产“恒星币”的“矿机”,并通过推广链接发展下线会员从中获取利益。犯罪嫌疑人通过传销手法售卖“矿机”,“矿机”能自动生产“恒星币”并注册“恒星币”会员,从而大量发展下线成员。
整个网络涉及全国各地,注册会员达到了15万多个,涉案金额约为100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上自建的网站和境外租用的服务器,发展了由张某某等人组成的团伙。团伙通过鼓吹“恒星币”项目的投资收益,声称“恒星币”是全球十大加密数字货币之一,在即将上市的情况下有巨大的升值空间,以此诱骗受害人投资到“恒星币”网站。实际上,受害人的资金进入了张某某等人的个人账户,达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
慕容某某是肇庆市端州区的一名无业人员,在2016年3月份前后加入了“恒星币”传销组织体系。通过微信群向他人发送包含自己推荐码的链接信息,使他们成为自己的下线。慕容某某共发展了15个直接下线和40多个下线团队成员,层级已超过4级,并以推荐人身份获利。公安机关于是抓获了慕容某某,并缴获了他的电脑和手机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获悉初步案情后主动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取证,并多次商讨侦查方案、补强证据、完善链条。该案经过审查核实证据后,检察院侦监科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了慕容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