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零成本消费”:消费=存钱=免费高额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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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3 0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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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返利本是一种多方受益的经营模式,但是一旦将返利贴上“零成本消费”的标签,消费者就需要提高警惕。2011年2月,被告人王某加入某公司成为会员,并邀请金某、徐某也加入成为会员。随后,王某通过在凤台县地区发展下线会员和加盟商,逐渐成为该公司的区域代理和金牌代理商。同样,金某和徐某也通过发展下线会员和加盟商,分别成为区域代理和金牌代理商。四人以“满500元返利500元”、“消费=存钱=免费”、“一元返利政策”等超高额返利活动为诱饵,引诱他人参与消费,以获得加入资格。这种高额返利无法通过正常合法投资实现,实际上是以新加入者的消费为前人返利的依据,相当于“返利销售”中的“抢会员”、“拉人头”传销。四人的传销活动层级多达三级以上,其中王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2052名会员和53个加盟商,区域内营业额为10922178.5元,获得区域代理佣金163832.6775元,非法获利72100元,实际提取现金53059.8元,之后归还了2000元非法所得。法院认为,王某以组织推荐商品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以获得加盟资格,并建立了层级体系,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返利依据,诱使他人继续发展参与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因此,对王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款1万,并没收非法所得。考虑到王某有自首情节、属于从犯且有重疾,作出了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