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持久作战意识,并增强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强网络传销情报搜集和监测分析,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提高打击处置效能。
此外,要加强全社会对传销的防范意识,揭露传销活动的诈骗本质,通过多种途径和角度进行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传销的认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将打击和防范传销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各方资源,做好防范打击传销的基础工作。
为此,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健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政法组织的协调以及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参与,不断提升防范打击传销的能力和水平,致力于营造更加稳定的经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