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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布11起督办环境违法案件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联合发布通知,对岩鹰山饮用水源保护区等11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省级挂牌督办,要求按期完成整改。

1、修文县岩鹰山饮用水源保护区:拆除非原住居民及违法建筑,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农家乐和二级保护区内养殖场,完善保护区建设,依法处理湿地公园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叠问题,整治取水点位置不符问题,确保供水安全。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麦架镇比例坝垃圾填埋场:实施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改造工程,修治渗漏问题,除险加固临时围堰,安装监控设备等。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播州区南部新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实施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改造工程,修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事故应急池等。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4、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垃圾渗滤液处理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应急处理设施等。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5、贵州马幺坡矿业有限公司(石旮旯煤矿):修建矸石堆场淋溶水收集池,修建工业场地周边截洪沟,建设储矿场除尘设施等。整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

6、玉屏自治县人民政府(野鸡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拆除水电站设施,进行生态修复。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7、金沙县田湾煤矿:防渗措施,建设渗滤液处理站等。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8、贵州省榕江县正鑫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处理生活污水和雨水沉淀池,标识设施等。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9、台江县林业局(台江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撤除风电设施,进行生态修复。整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10、瓮安县连强磷肥有限公司:完善煤气、烟气、烟尘处理设施,建设物料堆放场地等。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

11、贵州省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治理尾矿库,消除环境风险。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以上是贵州省对11个环境违法案件的整改要求。来源:贵阳网,今日头条,作者:夜郎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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