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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存单发行及利率计算简介

同业存单是一种重要的大规模短期借贷工具,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业存单的发行涉及到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等多个方面的力量,以实现多方互利的效果。

同业存单的发行主体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人需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并签署相应协议后才能发行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的发行过程分为以下步骤: 1. 发行人提交申请:发行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包括发行计划、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和发行利率等相关信息。 2. 审批:中国人民银行审核申请,通过后颁发发行牌照给发行人。 3. 承销:承销商负责销售同业存单,并确保其在市场上流通。 4. 上市交易:承销商联系上市交易所,将同业存单上市交易,提高其流动性和知名度。

同业存单利率的计算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市场供求状况、同业存单期限和发行人的信誉等因素。计算公式为:同业存单利率=基准利率+机构信用风险溢价+流动性溢价。其中,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机构信用风险溢价是承销商评估发行人信用风险后添加的,流动性溢价则由承销商根据同业存单的流动性决定。

总之,同业存单的发行和利率计算需要多方共同合作,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下进行。对于持有者和发行人来说,同业存单的发行和利率计算都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关注市场变化并进行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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