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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无迹,贩毒洗钱罪上加罪

唐某某通过网络向瘾君子贩卖毒品大麻,采用异地“埋包”方式交易,并使用虚拟币进行交易,以为自己会没有被追踪的痕迹,结果还是被揭穿。最近,这起案件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刑。

唐某某是一名有前科记录的毒品贩卖者,曾经多次因贩卖毒品罪受到处罚。2021年10月,唐某某刑满释放后并没有改邪归正,反而重新开始从事贩毒活动。

他通过某境外的聊天软件与中介人员“极乐”和“坦克”预谋贩卖大麻,并通过线下的“埋包”方式,多次将他自己种植的大麻放置在指定地点供购买人员取货。购买人员通过虚拟币交易平台向中介人员支付虚拟货币,然后在指定地点收取毒品。交易完成后,中介人员会扣除一定比例的中介费,然后通过虚拟币账户将毒资交给唐某某。

2022年2月,唐某某认识了吴某某,共进行了4次交易,唐某某总共向吴某某出售了4420克大麻,非法获利约19万元;吴某某以同样的方式将从唐某某等人购买的大麻再次贩卖给李某等人,总计9620克,非法获利约41万元。

在贩卖毒品后,为掩饰和隐藏其非法所得,唐某某使用其妹妹唐小红的虚拟币账户接收款项,然后通过虚拟币的购买和销售将款项提取到唐小红实名注册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中进行“洗钱”,先后提现了86315.92元。

但是,他们以为没有留下痕迹,结果还是无法逃脱法网。2022年2月11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李某被移交给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警方根据线索成功抓获了唐某某和吴某某。

2022年10月21日,经开区检察院以唐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以及吴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向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常州经开区法院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对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该案件再次提醒人们,即使使用网络进行非法交易,也无法完全掩盖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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