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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炒作面临三协会共同批评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5月18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他们坚决反对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并禁止提供账户、支付结算以及宣传展示等服务。

针对最近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增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也在5月18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他们坚决反对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并禁止提供账户、支付结算以及宣传展示等服务。他们同时提醒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以免个人资金受损。

监管部门一直没有放松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和整治。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个部门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没有货币的法律地位,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在2017年9月,人民银行等七个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涉嫌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集资。他们指导各地集中取缔了173家平台,并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已经清退了38家国内新兴平台。

监管部门明确表示,任何为中国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个人或交易所都涉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然而,仍然有许多个人和所谓的交易所冒险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目前,我国禁止交易平台从事法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买卖虚拟货币以及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等服务。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境外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

对于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而言,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及相关业务,并禁止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除了提供交易渠道外,为虚拟货币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商提供引流、客户识别以及信息展示等服务,也都存在法律风险。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协助非法集资的人将受到处罚,包括警告和罚款等。如果构成犯罪,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有业内人士表示,场外交易商类似于网贷机构,具有撮合功能,并提供交易展示,专门服务于境内投资者想要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需求。“卖方在场外交易商发单,买方在此处进行购买。场外交易商的平台可能是网站,也可能是微信群、QQ群等。”

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的价值易受少数虚拟货币巨鲸账户、监管和舆论的影响,并且价格波动剧烈。例如,今年2月,美国财政部长耶伦对比特币提出质疑,马斯克宣布特斯拉不再支持比特币交易,导致比特币价格短期内大幅下跌。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如火币币安、OKEX不断更换服务器,监管部门在监管上面临较大难度。同时,一些互联网企业和社交媒体账号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提供技术和宣传支持,方便公众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增加了互联网舆论对虚拟货币行情的关注。

据了解,虚拟货币场外交易商和大部分交易所没有得到监管,存在虚构交易、操纵价格和侵吞客户资金等情况发生。

目前,国内已经没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所。在境外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时,消费者没有受到法律保护,如果遭受损失只能自己承担。特别是个人和企业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没有法律保护,交易合同无效,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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