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改委介绍,可以举报的主要范围有四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并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
内蒙古发改委还公布了举报的渠道,包括邮件地址和电子邮箱,并提供了电话举报的联系方式。举报电话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7:00,而邮箱举报则全天候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也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公告。公告要求相关机构不得从事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涉及虚拟货币的定价、保险、服务等方面。公告还提醒消费者要增加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并注意保护个人银行账户安全,防止个人财产和权益受损。
原文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