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了一份关于防范
虚拟货币交易活动风险的提示。他们郑重警告辖内的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业务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此外,辖内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也不得为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他们强调不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要盲目跟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行为,要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此外,还要注意保护个人银行账户,不要将其用于充值和提现虚拟货币账户、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以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如果发现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举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总台记者于晶晶纪乐乐王赢)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