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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法院审结网络挖矿合同纠纷案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奇亚币“挖矿”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并依法判决合同无效,驳回原告要求返还服务费的诉讼请求。据悉,这是全市第一起认定网络“挖矿”合同无效的案件。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杜某与被告宋某及被告公司签署了《CHIA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被告提供P盘服务。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服务费,被告为原告提供了P盘服务。后来,原告认为被告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服务,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全部服务费。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CHIA技术服务合同》是委托被告进行P盘服务,目的是参与奇亚币网络“挖矿”,属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而这种活动涉及违反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共道德准则,因此应判定该合同为无效。因此,法院不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服务费的诉讼请求。

据主审法官王瑞起介绍,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并没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机构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共道德准则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并由其承担因此引发的损失。因此,法官提醒公众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遵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违背公共道德准则、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朱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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