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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APP骗局:涉案72人判刑,骗走5800余人1415万元!

12月28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2月27日上午,一起涉及72名被告,共计5851人次被骗,涉案金额为1415万元的电信诈骗案在绵阳江油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根据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中的角色、影响、恶意程度、违法所得和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做出如下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十四名被告人被判处5-10年有期徒刑;三十名被告人被判处3-5年有期徒刑;二十五名被告人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对72名被告人共处以1042.5万元的罚金,并责令他们向被害人退还1198.6万元。

据悉,这是目前为止绵阳市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数量最多的一起电信诈骗案。

法院调查表明,2020年6月,被告人张某在网上学习了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后,向被告人杨某借了钱与被告人刘某和王某杰签订了协议,并开发制作了名为“新基建”的APP。

该APP主要有接工程得工资(即投资返利)、推荐提成、投资入金及提现等功能,王某杰负责技术维护及服务器迁移。

2020年7月中下旬,王某杰将“新基建”APP交给张某使用后,张某通过约请的方式,召集了杨某、鲍某玲等人一起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他们与被告人林某强、黄某颖、彭某森商议并确定由林某强等人负责安排人员提供银行卡,用于套取银行卡内的资金。

随后,林某强联系了被告人秦某健,秦某健又联系了被告人黄某林……通过这种方式,共计召集了46名被告人参与资金套现,以及15名被告人提供银行卡进行过账和取现。

张某的团伙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犯罪集团,由张某负责组织和领导,杨某负责审核被害人资料并接送团伙成员,李某灿负责记录被害人投资,鲍某玲负责记账并为投资用户返利打款,鲍某远和陈某负责联系套现的人员。

该集团通过建立名为“新基建”的微信群,发布大量虚假新闻公告,声称“新基建”项目是国家重点扶持项目,涵盖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个领域,宣称这些项目将有无限增值,以此获取被害人的信任。他们以保密项目的需要为由,鼓动投资者对公安机关保密,并以高额返利作为诱饵,诈骗被害人的资金。

经统计,从2020年8月2日至8月28日中午,在广州、佛山、珠海、柳州等地,该集团利用“新基建”APP共骗取了5851人次的投资,总金额为1415万元,其中有216.4万元是返利,成功诈骗1198.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式,通过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林某强等3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前通谋,帮助套现并提供作案场所或工具等帮助,这9人都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秦某健等46人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仍然试图掩饰和隐瞒,帮助其套现,这些人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告人刘某、王某杰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开发制作了APP。被告人黄某等1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过账和取现,这17人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院综合考虑了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中的地位、作用、主观恶性、违法所得和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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