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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道教信仰与教义

道教所信奉的神仙包括上至三清、四御,下至城隍、灶君等等,还有风雨雷电、山川社稷等等都有神灵。道教最基本的教义是“道”和“德”。

在道教中,“道”是唯一的理论基础,是以“清静为宗、虚无为体、柔弱为用”的一种“道”。这种“道”是道教最根本的信仰。道教认为:“道”是包含一切、无所不在的,它是一切的起源;并且认为“宇宙”是由“道”演化出来的,有了“道”才有了“宇宙”,由“宇宙”中的“元气”构成了“天地、阴阳、四时”,从而形成万物。有些道书甚至认为先有“元气”,后有“宇宙”,并将“宇宙”分为“混元、洪元、太初”三个大时代,这是根据“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理论发展而来的。老子所说的“道”既指“宇宙”的本质,也指“自然”的规律。《道德经》(二十五章)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说明“宇宙”的根源是“自然”;由自然创造了宇宙之后,再由宇宙生成了万物。而“道”也指太空中的“空”,因为它是无形无象的,所以经书上说:“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在道经中,“德”是从“道”中分化出来的,而万物生成都必须有“德”。因为“道”是总体,“德”是个体,德是指万物所含有的特性。道教认为,道在人的身上就是德。《自然经》中说:“德言得者,谓得于道果。”所以道教中人一定要重视修道养德;并且将“道”和“德”必须既要修道,又要积德,因此“道”和“德”也是道教所说的“教理、教义”的基本原则。道教主张以“清静”、“无为”、“柔弱”、“不争”、“抱一”、“寡欲”等作为处事与修养的方法,也都是从“道”与“德”的基本原则中发展出来的。《道德经》中所说的“上德”、“玄德”、“常德”,其含义分别是:做了有益之事而从不居功者为“上德”,天地对万物抱着听其自然而不主宰者为“玄德”,能始终坚持正义之事不变的人为“常德”。老子所说的“上德不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就是道教最高的教义。必须理解,“无为而无不为”既是“道”的本质,也是“道”的表现和作用。

“清静”是大自然最初的形态,也是修养成功的一种境界,同时也是老子理想的社会和领导者的一种政治风格,即“道”的“无为而无不为”。《清静经》中所说的“无形”、“无情”、“无名”,都是指“道”的“清静”表现。道教的修养工夫应该效法“道”的“清静”,做到“常应常静”,才能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最高境界。“清静”和“无为”本质上是相似的概念,《道德经》中所说的“清静无为”,纯粹是道教中对外传的一种术语。

“柔弱”,老子认为:“弱者道之用”,认为其“柔弱”就是“道”的作用。比如在修养方法上,要做到“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从物理上来说:“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在人的生理现象上,“人之生也柔弱,死也坚强”。老子认为:柔能克刚,弱能胜强,这是一种通过辨证方法来说明其“柔弱”的功用和“刚强”的弊害。

“不争”,老子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又说:“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认为:人的一切作为都应该顺应自然,要能做到:一要能利万物;二要公正无私;三要甘于卑下;四要不与人争;五要心胸广阔;六要言而有信;七要随时而行动;八要善于治理国家;九要有处理事务的能力,这是老子在处世哲学中的重要准则。

“抱一”,《道德经》中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一”指的是“道”的宇宙本体,“抱一”是指融入“混然一气”,是道教最基本的修养方法。如果能在修养中达到“神气混然”的境界,对于修养的收益更大。

“寡欲”,老子说:“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认为节制“人欲”,尤其是在修养方法上非常重要。《道德经》第四十六章说:“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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