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仍然存在一些未被发现的“挖矿”行为。据观察,各地发展改革委的官网上仍有许多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信访和举报。例如,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信箱多次回应了关于比特币挖矿、虚拟货币挖矿是否违法等问题的举报。从5月到11月,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的问题反馈一直在持续。比如,四川省发改委在近期回复中提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对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要求退出存量,禁止增量。如果发电或电网企业违规,可以通过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反映情况。而如果是电力用户违规,可以向当地发展改革或经济信息化部门反映。
一些省份根据目前的反馈情况看,利用山区水电进行虚拟货币挖矿的活动仍然存在,并未得到根治。
可以从本次发改委举办的会议中看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更加隐蔽。会议要求“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并非没有实际案例。最近,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的网站透露,该局进行了全面排查江苏省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参与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到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达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过10PH/s,每天耗能26万度。根据IP地址的归属和性质,约有21%归属于党政机关、高校和企业被入侵并利用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另外,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的公共资源参与“挖矿”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该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发现77个单位有184个IP地址涉嫌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挖矿。
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区分虚拟货币“挖矿”的增量和存量项目。禁止投资和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监管部门多次强调,禁止以数据中心的名义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网前供电、专线直供电等行为。同时,也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进行供电。
至今已经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一些省份已经进行了大量的虚拟货币挖矿清退和排查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水电站和数据中心违规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所需的电力等。根据要求,一旦发现相关行为,通知强调通过各种渠道,如畅通的投诉举报热线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并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已查实非法用电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将采取停电或限电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