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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治理:发改委详解通知内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

答: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作用有限。同时,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的风险日益突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盲目无序发展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造成不利影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问: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将按照严密监测、严防风险、严禁增量、妥处存量的总体思路,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合力。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问: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通知》提出了哪些具体整治措施?

答:针对新增投资项目和存量项目,《通知》提出了具体整治措施。

对于新增投资项目:一是强化能耗双控约束;二是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三是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四是加强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五是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六是严禁政府和金融机构支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对于存量项目:一是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二是实行差别电价;三是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四是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财税支持;五是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六是按规定限期淘汰。

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后续有何工作考虑?

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有关方面一起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抓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二是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三是强化督促落实,监督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推进工作并及时通报进展。

通过以上综合性措施,各项政策将形成合力,推动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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