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麻建国指出,“元宇宙”的概念还不够明确,存在着泡沫风险。监管审查等政策法律不完善,并且特有的经济体系得不到保障,数据安全也存在一定的隐患。
为此,麻建国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应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在数据、算法、交易、内容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并制定适用于“元宇宙”的相关法律制度。通过依法监管,从制度上预防“元宇宙”带来的垄断风险、货币安全、金融风险、洗钱犯罪以及未成年人沉迷等问题。
其次,针对技术问题,麻建国建议规范行业标准。应引导和鼓励科技巨头之间积极展开标准化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进行多领域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并积极参与制定全球性的“元宇宙”标准。同时,鼓励相关企业加大技术基础研究力度,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积极研发核心技术,提升国内企业在该领域的话语权和地位,逐步提高相关产业技术的成熟度。
最后,麻建国建议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引导相关企业重视企业数据安全,严格规范网络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和销毁等行为,落实数据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数据安全监督检查,促使企业加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于企业在个人信息开发利用、数据外包服务的使用以及数据共享合作等方面的行为,要加强安全监管。同时,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数据安全技术手段的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完善的大数据安全保障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