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刑事风险包括: - 通过发展层级下线,组织实施传销活动犯罪,以“挖矿”或者“矿机”的概念为借口。 - 以投资“挖矿”、虚拟币等为名,诱骗人们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承诺高额回报或保本付息。 - 通过黑客手段盗窃他人的虚拟币密钥。 - 利用投资者的信息漏洞,当收割了一部分“韭菜”后,关闭平台等。
上海于3月15日曝光了一起在网络上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网络传销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在境外搭建服务器的网络平台累计发展了6万多个会员账户,涉及到了72层次的层级关系,涉案金额达到了1亿多元。
为了整治和淘汰虚拟币“挖矿”活动,近年来多个部门都采取了行动。在2021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央行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这份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是一种落后的工艺,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没有积极的带动作用,所以将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全面监管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