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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建设不受社区阻挠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今天(2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旨在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并助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此次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加快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完善推进机制。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制订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改造计划。新建居住社区要满足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的建设需求,并鼓励采用新的商业模式,如“临近车位共享”和“多车一桩”。

2. 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优先建设公共充换电场站。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的覆盖率,力争2035年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60%以上。同时,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鼓励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网络的服务能力。

3. 加强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V2G协同创新与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同时,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完善数据交互相关标准。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并将其纳入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产品的功能范围。加快换电模式的推广应用,在短途、高频、重载场景下建设专用换电站,并探索共享换电模式在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领域的应用。

4. 加强充换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建立监管体系。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0日。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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