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 >

数字货币的本质及作用解析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全球金融创新不断涌现。例如,Facebook推出了数字货币Libra(现更名为Diem)计划。这种私人数字货币的出现引发了国际金融组织的关注。这个事件为我们更深入地认识货币和数字货币提供了契机。

准确界定货币的本质对于我们清晰认识数字货币的本质非常重要。目前,学术界对货币本质的观点主要有两种,即“商品货币论”和“债务货币论”。

“商品货币论”认为货币起源于实物交换的不便利性和低效率,人们使用商品实物货币逐渐让位于纸币和银行货币。总体来说,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等功能。随着经济发展,货币形式向更简单抽象的形式转化。由于货币的质量和数量等问题,政府垄断了货币的发行,并为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奠定了基础。

然而,“商品货币论”无法解释为什么几乎没有价值的纸币能够广泛流通。此外,由于缺乏确切的历史记载,“商品货币论”也受到了质疑。

与之相对, “债务货币论”质疑货币作为特殊商品的交易便利性,认为货币是债务关系的反映和度量。货币可以交换商品,商品也可以交换货币,但是商品不能直接交换商品,因此货币不可能是商品。一些具有史料记载的实例证明,“货币起源于债务的表示与流通”,即货币作为债务的表现形式蕴含着承诺或义务,对持有货币的人来说象征着特定权利。

然而, “债务货币论”也存在难以解释的问题。一是同一初始债务人发行的不同币材、相同数量的货币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这必然涉及到货币币材的价值区别。二是货币起源的实例众多且复杂,不同实例难以用同一理论解释。

综合来看,“商品货币论”可以解释具有一定价值的实物货币,而“债务货币论”可以解释不具有价值的符号货币,两者在不同角度上揭示了货币的本质。

基于以上观点,我们可以概括货币的本质为一种人们达成共识或一致认同的规则或方法,用来衡量经济交流数量的代表。它具有公众共同接受的未来价值索取权。在不同时期,货币的形态由制度和技术共同决定。这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货币是经济往来规则或方法的代表,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符号;二是这种规则或方法及其代表形式得到人们的认可,可以通过非正规约定或正规法律规定进行;三是参与人群的范围有一定的弹性,由达成共识的成本决定。

在市场经济中,人们需要与陌生人进行交易,拓展新市场。当交易范围扩大到难以忽视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和难以掌握的信用风险时,没有价值的符号或物品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成为货币。

对于Facebook推出的Libra(Diem)这样的私人数字货币,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其运行机制和技术原理,并综合判断是否具备货币的本质和职能,得出以下结论:它基本具备了货币的功能,包括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但在货币的技术共识、规则共识和安全共识方面仍存在差距,特别是存在各种风险难以预测。

在当前社会信息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各种形式的数字货币相继出现已成为时代发展的趋势。世界各主要国家和经济体对数字货币法定化发展的认识已达成共识。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有必要加快对数字货币的探索,积极应对私人数字货币带来的挑战。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逐步完善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程序和功能;二是在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技术的基础上,与我国经济关系密切的国家合作设计多国区域数字货币,形成数字货币联盟,并优先采用区域数字货币;三是积极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组织制定数字货币监管规则,争取发挥更大作用。

以上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和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的意

猜你喜欢

关注我们

微信二维码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