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金融委发声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后,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发布公告,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八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内蒙古发改委组织起草了该征求意见稿。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这是今年3月内蒙古发改委提出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来首次向外界公布监管细则。
《八项措施》加大挖矿打击面
相比此前“全面清理”的官方口径,《八项措施》有了哪些新规定?
据了解,该规定不仅划定了比特币挖矿的非法主体范围:对“挖矿”提供场地的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存在“挖矿”行为的主体包括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网吧等,且明确了各个主体的追责形式。
例如,对于提供虚拟货币挖矿的工业园区,将采取核减能耗预算、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的追责形式;对于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则采取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追责形式。
同时,《八项措施》还将对存在“挖矿”企业、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链法团队的郭亚涛律师向界面新闻记者指出,《八项措施》细则在横向上,加大了对挖矿的打击面,将范围扩大到一些通讯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在纵向上,甚至将打击力度延伸至网吧。
政策收紧将成全国性趋势
郭亚涛认为,整体上看,该文件的发布,承继了内蒙古一直以来对待虚拟货币挖矿要采取清退、关停的态度,这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改变。只是《八项措施》的内容更加具体,明确了相应主体、相应行为以及相对应的惩戒措施。
内蒙古这次打击挖矿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地呈现出了我国现阶段对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挖矿和交易行为的规范范围。
即一方面是在做金融防控,比如对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进行控制。由于目前加密资产大热的整体局面,使得个体风险加剧,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且有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的态势,这使得国家在金融防控的宏观层面要采取一些措施。
另一方面则是考虑能耗等问题,部分地区确实存在一些违法挖矿的行为,或者部分地区由于能耗、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等原因需要剥离这部分产业。这是目前基本的态势。比如内蒙古的“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政策。
据了解,由于加密货币的工作量证明挖矿是通过消耗“能源”来进行计算哈希数,因此矿场通常会选择在电力边际成本低廉的地区以确保更高的投入产出比。当前,除内蒙古之外,四川、新疆、云南凭借着丰富的廉价电力资源成为国内不少比特币矿场的集中驻地,内蒙古的政策收紧,是否将波及四川、新疆等地,也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有名为“吴说区块链”的行业媒体指出,政策趋紧将成为全国性趋势,各地方、各部委将按照情况出台各自政策并且落地,也许不是坏事。目前四川丰水期将近,弃水弃电严重,从解决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