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概念下,国内资本相继涉足区块链数字作品交易市场,收取燃料费与交易佣金的盈利模式也在一些国内NFT平台上开始流行。
“转移NFT需要支付燃料费用,并且平台将收取总成交价的10%而艺术家则拥有总成交价的90%作为一级市场销售收入。二级市场上出售的作品,平台将收取作品的5%作为佣金…”国内某NFT平台对于收费详情一栏介绍道。
与此同时,NFT领域相关的诉讼纠纷也随之出现。
日前,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发生在NFT领域纠纷案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涉案平台不但在铸造时收取作品手续费,而且在每次作品交易成功后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及手续费。因涉案平台在NFT数字作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故其自然应对此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
同时,杭州互联网法院也表示,“NFT作为新一代的基于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创新应用,以其非同质化、智能化等技术特点被公认为元宇宙经济体系的核心支柱。同时,NFT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当前关于NFT相关定性仍处于空白的背景下,该案对NFT交易平台的责任认定方面进行了新探索。
非“法外之地”
根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披露的案情经过,原告表示其经过授权,享有某动漫形象系列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独占的著作权财产性权利及维权权利。原告发现在被告经营的NFT平台上,有用户铸造上链的插图与上述系列作品完全一致。原告认为,被告作为专业NFT平台,理应尽到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对在其平台发布的NFT数字作品权属情况应进行初步审核。被告不但未履行审核义务,还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费用。
被告则提出,自身系第三方平台,涉案作品系平台用户自行上传,无需承担责任,并且其并没有披露涉案作品对应NFT所在的具体区块链及节点位置以及涉案作品NFT所适用的智能合约内容的义务,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等抗辩理由。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科技公司经营的“元宇宙”平台作为NFT数字作品交易服务平台,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侵权。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黄斌律师表示,本次首案判决对国内NFT平台合法合规良性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国内NFT平台再不能像一只鸵鸟躲进沙子里,滥用‘通知—删除规则。NFT平台不仅需要履行一般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还应当建立一套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对平台上交易的NFT作品的著作权方面做初步审查,否则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审查应当采用‘一般可能性标准,如审查申请NFT铸造的用户是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