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各地要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继续严格执行重点人员第一落点的综合管理措施,即“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隔离管理”,以便快速制止疫情输入。
同时,各地还需加强行业主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基层属地责任,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机构(场所)和重点人员的防控工作。此外,还要增加核酸检测的频次,坚决堵住各类风险漏洞。
对于从省外回来的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果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疫情地区的旅居史,这些人员将被赋红码进行管控,并进行“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将被赋黄码,并进行“7+5”居家或健康驿站隔离医学观察。其他没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如果抗原检测为阴性,则可以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自由流动。
对于省内无本土疫情的市,持有健康码绿码的人员可以有序流动。而对于有疫情的市,将根据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划定,对人员进行科学精准的赋红码或黄码,并实施分类管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各地统一执行省级政策,不得重复设置新规定。各地还应设立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热线,提供及时解答群众疑问。
为了提高社会面核酸检测的覆盖能力,各地可以定期开展社会面核酸抽检工作。同时,鼓励各市按照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和全民配合的原则,建设便民核酸检测点,并加速开发核酸结果信息共享、实名制应用和入返人员报备APP等系统,以便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提供数据支持。
总之,《通知》明确了山西省内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旨在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