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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政策调整,透露楼市调控信号

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

专家指出,这一举措是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基础上,支持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对个人来说,如果所在城市的政策下限和银行的具体执行利率跟随全国政策同步下调,居民家庭在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时,利息支出会减少。

利率调整传递了稳定的信号。今年4月份,住户住房贷款出现了负增长,减少了605亿元,同比少增了4022亿元。专家认为,当前下调首套房贷利率是紧迫的,一方面有助于稳定居民住房消费预期,激发新的住房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有助于传递稳定的信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此外,也有助于降低住房消费支出,提振居民的消费意愿和能力。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是房地产长效机制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央行下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定价下限,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商业银行房贷利率自律定价机制,扩大部分区域商业银行房贷利率定价的空间,也符合当前部分区域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

下调首套房贷利率的信号是重点鼓励刚需,继续遏制投资和投机需求,在“房住不炒”的定位下实现这一目标。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确定遵循“因城施策”原则,采用“全国+地方+银行”的三层确定机制。在利率下限方面,全国层面的政策要求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人民银行的省分支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全国政策下限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城市的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实践中,多数城市直接采用了全国下限,而没有额外的要求。银行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利率的定价规则,在各城市利率政策下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今年3月以来,由于市场需求走弱,已经有100多个城市的银行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下调了房贷利率,平均幅度在20个到60个基点之间。部分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也根据城市实际情况,配合地方政府的调控要求,下调了本城市首付比例下限和利率下限。

此次政策调整后,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按照4月20日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4.4%。根据估算,按贷款金额50万元、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情况,利率下调20个基点,平均每月可减少约60元的月供支出,未来30年将减少约2万元的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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