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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电商新模式还是深坑

很多人看到标题可能会误以为是NFC,即非接触式射频识别技术,用于开门或支付,但实际上NFT指的是Non-FungibleToken,意思是非同质化代币。

可能有些朋友觉得这个概念很难理解。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解释,比如在游戏中获得了一件稀有装备,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只属于你一人,这就是NFT的实例。这样说可能会更容易理解。

NFT的概念已经存在很久,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早期的产品完全由制造者控制,比如传奇游戏,很多人为了得到好装备而付出很多努力,为了防止账号丢失,游戏公司也做了很多安全措施。

但后来,传奇的代码被泄露,大量的类似游戏涌现出来,导致装备泛滥,失去了价值。

后来的第二人生是元宇宙的开创者,该平台上的一切都是商品,比如角色动作、皮肤、脚本等等,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这些都可以买卖,价格从几美元到几美分不等。最近,艺术家Beeple创作的NFT数字艺术品《每一天:最初的500天》以6934.6万美元的价格在佳士得拍卖会上售出,这应该已经达到了数字作品的最高价。

和传奇类似,第二人生也面临类似的问题。2011年,平台上出现了一个被称为“copybot”的代码,持有这个代码的人可以简单地复制任何物品,导致数字产权崩溃。

数字产品天生具有可复制和易传播的特性,所以数字加密货币更注重的是不可篡改,而不是不可复制。

简单来说,数字货币也是可以复制的。李四可以把张三的硬盘复制一份,自然就有了相关数据。但这份拷贝只能证明李四有这些数据,并不能转移所有权。

同样,NFT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就像上面提到的那幅价值6934.6万美元的艺术品,它是可以被复制的。但是无法修改画作的细节和所有者,对于大多数观众来说,他们并不关心这幅画是谁的,只是想看看它为什么那么贵。当大家都可以复制这幅画或听到这首音乐时,它们的稀缺性就消失了,所有的复制品和原版完全相同,拥有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挂在卢浮宫墙上,任何人都需要买票才能去看,而且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欣赏,如果人太多还可能挤不进去。它的稀缺性是永远无法替代的。尽管可以拍摄很多照片或临摹画作,但它们都不是原作。然而数字作品不同,任何人都可以写下数字串10010,没有任何区别。

总之,NFT作品是电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要想利用它们实现价值交换并不现实。如果真的想要实现货币的功能,仍然需要法律法规的保护。归根结底,货币的根本在于信用,只有足够强大的信用支持,才能保证货币的流通。否则,它只能作为投机炒作的对象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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