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大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力度,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提高到90%。
2. 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扩大到取得证书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3.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4. 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及“六类主体”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5.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1%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6.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
7.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