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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成都购房政策看这里的热点问答!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其中,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房屋出租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对出租房屋和通过出租房屋获得资格购买的房屋进行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限制,直至出租人整改后方可解除。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双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提高至80万。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超过市场租金的90%,且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违反相关规定的出租人将受到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限制。

以上就是成都市房地产政策调整的具体情况,本文来自红星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如有任何问题,相关咨询电话请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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