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曾写过一篇名为《从工具到社区到电商到底有多远?》的文章,分析了移动互联网的流量机制和变现模式,提出了“目的性购买”和“诱导性购买”两种消费场景。前者适合于标品、轻决策的场景,属于垂直电商或综合电商;后者适合于非标品、重决策的场景,属于社交电商、社区电商、内容电商、网红电商等商业形态。从流量机制来看,无非是MGC、UGC、PGC、GGC四种模式,变现模式无非两种:把用户卖掉或卖东西给用户。若要把用户卖掉就是广告模式,需要足够多的广告位且不伤害用户体验,否则流量价值无法变现。若要卖东西给用户就是电商,包括导订单或垂直电商。导订单模式转化率低,垂直电商则面临资产和长期盈亏平衡的挑战。
对于移动互联网项目,其早期往往采用去中心化的UGC流量机制。但后期肯定转向PGC模式,因此抢KOL资源非常重要。如果不能通过广告变现,电商变现是必然的。但是如何链接到商品是个难题。社交电商或内容电商有其存在价值,但其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平衡点的把握以及运营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