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法院驳回了该国企业监管机构针对澳大利亚金融科技公司 Finder.com 一家姊妹公司提起的诉讼,因为该公司发现其收益产品 Finder Earn 符合金融法。
在 3 月 14 日的命令中,法官布丽吉特·马尔科维奇 (Brigitte Markovic) 裁定,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尚未证明 Finder Earn 产品是公司法下的债券”——公司承诺用债务证券偿还借来的资金。 “由于 ASIC 指控的每一项违反《公司法》的行为都是以确定 Finder Earn 产品是债券为前提的,因此这些违法行为无法成立。
因此,该诉讼应被驳回,并承担相关费用。”Markovic 法官裁定。2022 年 12 月,ASIC 起诉 Finder 子公司 Finder Wallet,指控其 Finder Earn 产品是未经许可的金融产品,并要求该交易所持有金融服务许可证。 Finder“日落” ASIC 声称这是因为它向 Finder Wallet 通报了其担忧,但一位发言人当时告诉 Cointelegraph,这是由于利率上升而做出的“战略性商业决策”,并且“不是由监管审查引起的”。 ”Finder Earn 工作原理的屏幕截图。
客户每年赚取约 4% 的收益率。
资料来源:澳大利亚联邦法院 Finder 发言人告诉 Cointelegraph,该命令“绝对是一次里程碑式的胜利”。
当被问及 Finder 是否会考虑重新推出 Earn 产品时,发言人表示目前没有计划,并重申关闭该产品的决定是由于当时利率上升,而不是任何监管行动。 在 3 月 14 日的博客中Finder Global 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 Frank Restuccia 表示,该公司“对这一结果感到高兴,这证实 Finder 遵守了我们的监管义务。”“我们理解并尊重良好监管对保护消费者的重要性,我们公开参与Restuccia 补充道,“并从一开始就积极主动地与 ASIC 合作。”Restuccia 补充道。在 3 月 14 日的一份声明中,ASIC 执行与合规执行董事 Tim Mullaly 表示,监管机构追查此事,因为“认为该产品是在没有适当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提供的,并且因此,无法获得重要的消费者保护。”声明补充说,ASIC 将“仔细考虑这一判决”。
指出它有 28 天的时间向由三名法官组成的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相关:前 Blockchain Global 董事被限制离开澳大利亚 就在 ASIC 在针对加密货币的诉讼中获得联邦法院部分胜利后一个多月收益平台 Block Earner。 在该案中,演员休·杰克曼的兄弟杰克曼法官裁定 Block Earner 因其产生收益的 Earner 产品将面临处罚,因为该产品需要金融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