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交易虚拟货币是不是合理合法的问题,实质上是法律针对BTC等虚拟货币做为一种互联网虚拟财产在本人中间开展流转是不是给予维护的问题。针对绝大部分人来讲,虚拟货币和个股一样,是一种用以项目投资、增值并获得收入的衍生产品,其使用价值的建立是根据这一资产在不一样投资人两者之间的流转来完成的,假如交易自身不会受到法律维护,那麼虚拟货币使用价值的建立和迁移便不具备法律上的根据,也就沒有获得收入的很有可能。伴随着《有关预防代币发行融资风险性的公告》的颁布及其一些列整治代币总交易服务平台、依法取缔ICO对策的情况下,虚拟货币的交易好像失去了一切合理合法。从司法操作实务看来,在《公告》施行后,以《公告》的限制性要求为原因规定停止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挖矿机交易的民事经济纠纷案子也司空见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