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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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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2 19: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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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赁提取金额的通知:如果存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没有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租赁提取金额将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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